“师傅,下个月我拿老年证还能免费坐车吗?”16日上午,一辆23路公交车上,一名老人的询问引发了车内乘客关于“敬老卡”和“老年证”的热议。胶东在线从烟台市老年人优待乘车落实推进小组获悉,“刷卡优待”政策的过渡期截止到本月底,自3月1日起,老年证不再作为乘车优惠凭证。
上午10时许,莱山区体育公园站点,一名乘客登上23路公交车后掏出敬老卡,刷卡时设备一直提示“余额不足”,驾驶员王师傅经过询问之后,得知该乘客的“敬老优惠卡”是在居委会办理的,办卡后一直没有充值,尚不能正常使用。面对王师傅的解释,这名乘客继续追问老年证的使用期限,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我上个月办卡以后一直没用,昨天听说下个月老年证就不能用了,所以今天坐车特意试试敬老卡。”该乘客说。
王师傅解释了相关政策之后,老年证的使用期限以及敬老卡是否需要充值的问题引起了车内乘客的热议。乘客刘女士称,前几天她刚刚替父母从市民卡中心办理出了敬老卡,但不清楚是“敬老优惠卡”还是“敬老免费卡”,只知道办卡后并未向卡内充值。在公交车后门,一张通知上明确写着“自2017年3月1日起,持老年证不再享受优惠乘坐市区公交车”。对此,不少乘客表示要回去提醒父母落实敬老卡是否需要充值等问题。
对于老年证的使用期限,记者咨询了烟台公交集团和开发区公交公司,两家单位一致表示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3月1日起凭老年证乘公交车将不再享受优惠。目前,烟台市的敬老卡分为“优惠卡”和“免费卡”两种,60到64周岁的老年人办理的敬老卡类型为“敬老优惠卡”,需向卡内存钱方可使用,刷卡时享受半价优惠;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办理的敬老卡类型为“敬老免费卡”,使用时无需存钱。
烟台市老年人优待乘车落实推进小组一名负责人表示,自今年1月1日起,“持卡优待”政策已在市区范围内试运行,考虑到部分老年人没能及时办卡,经研究决定,试运行截止时间定为2月28日,在此期间,未办理敬老卡的老年人,可暂时持老年证享受乘车优待,3月1日起,老年人须统一持敬老卡享受这一待遇。
今年1月9日开始,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在第一批、第二批信息集中采集的基础上,以居委会(社区)为单位,组织老年人进行第三批信息集中采集。烟台市老年人优待乘车落实推进小组的工作人员称,目前第三批采集工作已接近尾声,窗口办卡的业务量也开始回落,“刷卡优待乘车”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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