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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1-15 19:01:57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1月11日中午,武邑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在武邑县城东北角城乡结合部一平房内有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副局长杨松坡立即组织城镇派出所、治安大队和巡特警大队、刑警大队20余名民警迅速展开突击检查。
    经突查发现,在武邑县城东北角城乡结合部一处平房内,杜某占(男,47岁,赵桥镇人)、郭某兰(女,47岁,与杜某占系夫妻关系)利用租赁的平房及在闲置宅基地上搭建的轻钢板房,生产用于制作开天雷的空桶,并在杜某占夫妇租赁的平房内查获近40编织袋用来制作烟花爆竹的火药,其中发射药(黑火药)840余斤、烟花药1100余斤、导火索23箱(每箱20斤),引信200余根,开天雷空桶2000个。犯罪嫌疑人杜某占、郭某兰夫妇称,这些爆炸物是袁某泽(男,45岁,故城县人)存放的烟火药。
    因案情重大,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姜桂海同志迅速向市公安局进行了报告,副市长、公安局长程蔚青同志当即指示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全力支持武邑县局工作,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
    武邑县公安局随即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案件侦查、烟火药处置等工作,及时剔除了重大涉爆安全隐患。同时,专案组民警迅速出击,在市公安局大力支持下,于1月11日晚9时许,将刚刚来到武邑县城的犯罪嫌疑人袁某泽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袁某泽如实供述了其将非法制造烟花爆竹用的黑火药近40袋、导火索20余箱从故城转移到武邑县杜某占夫妇所租赁房屋内非法储存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袁某泽、杜某占及郭某兰因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所查获的黑火药已全部安全销毁,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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