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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2-22 19:14:42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新华社西宁12月21日电(记者王晓薇、曹婷)记者从青海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启动会议上获悉,青海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于20日正式启动。

      据了解,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青海省前的准备,青海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青海省2016-2017年度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杨汝坤表示,督察工作计划于2017年1月底结束,届时完成对8个市(州)党委和政府的督察。期间,还将对省经信委、国土厅、环保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农牧厅、林业厅8个负有生态保护职责的省直部门和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工业园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木里矿区及部分重点企业一并进行督察。

      杨汝坤介绍:“督察内容包括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中央领导关于青海生态环境问题的批示落实情况、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和突出环境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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