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又提高了、参保群众可异地就医了、农民工伤有所保了……这几年,新疆各族群众经常能听到这样的好消息。
2014年10月,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由此全面启动了新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转眼两年过去了,这项工作的进展如何呢?
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为出发点,不断加大制度体系建设力度。养老保险体系从城镇扩大到农村,从城镇职工扩大到城乡居民;不断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全民医保基本实现;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更加完善;全区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基本实现了对职业人群的全覆盖。
着力解决民生愿望,积极主动地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提高各类参保人员待遇水平。通过完善政策,积极解决五七家属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保、“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实现了与海南、陕西、四川等省市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连续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5年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534元,比“十一五”末增加了近1000元,增长63.2%,位居全国前列。连续11年调整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连续5年提高失业保险待遇。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全面开展居民大病保险,各类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升。2015年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出达到了482亿元,比“十一五”末增加340亿元。兜住了民生“底线”,奠定了可持续发展基础,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着重优化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坚持民生优先的发展理念,在经办服务之中充分体现社保情怀。巩固和完善“五险合一”经办模式,“业务—财务—档案一体化”建设稳步推进,“社(社保)—银(银行)”、“社—医(医保协议医药机构)”全程电子化平稳运行;全面推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卡数量达1195.72万张,网上办事、手机APP、微信等服务方式进入推广阶段。
全区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建立,政策的不断完善,经办服务能力的提升,为人人参保奠定了基础,越来越多的群众享有了基本保障,分享了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各族群众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逐步增强,已形成由过去“要我参保”逐渐转变为“我要参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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