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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2-05 15:24:48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江苏省工商局近日公告,为进一步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净化网络交易环境,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要求,今年7月至10月,江苏省工商局组织了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对省内网络经营主体通过互联网销售的100个批次的手机商品质量进行专项抽检。本次抽检主要对在淘宝、京东商城、1号店、苏宁易购、好享购、中国电信欢go、12580和生活商城、工行融e购、华为商城等九家国内电商平台交易的手机质量进行了抽检。此次抽检通过网络购买方式,共计抽取手机商品样品100个批次,基本覆盖了国内市场销售的大多数手机品牌。经检测, 100个批次手机样品中,61个批次合格,39个批次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61%。经检测不合格的39个批次中,其中仅标识说明不合格的9个批次,比例为23.08%;内在质量不合格的30个批次,比例为76.92%。
    经检测发现,不合格的项目主要包括辐射杂散、传导连续骚扰、比吸收率(SAR)标识要求、比吸收率(SAR)、锂电池标识和警示说明、结构设计、抗电强度等项目。对检测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江苏省工商局已经将抽检结果及时通知手机生产商、网络经营者和网络交易平台,要求经营者和网络交易平台停止销售,并指导各地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时,将通过行政指导、约谈等方式,引导手机生产商、网络经营者和网络交易平台加强自律,完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网络商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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