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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1-10 08:43:14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近日,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四川省妇幼健康全周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全面开展全周期妇幼健康服务。

    《规范》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孕产期保健为重点,融合计划生育技术、更老年期保健服务,围绕儿童期、婚前期(青春期)、孕前期、妊娠期、分娩期、产后期、更年期(老年期)等重要生命周期提供的连续医疗保健服务与健康管理,提出规范要求。

    例如,针对产后期,《规范》明确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产妇和新生儿出院后7天内开展家庭访视,为新生儿建立健康管理档案,提供免费保健服务咨询指导;产后30天为新生儿进行满月随访;产后42天对产妇进行访视,了解产妇恢复情况,对高危产妇和高危儿按分级诊疗原则进行转诊。

    《规范》强调,开展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和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的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原则上应在“孕妇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新婚、早教、女生、父母等各类“健康学校”,全面、系统、规范地开展专业化妇幼健康全周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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