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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0-18 10:19:09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从2016—2017采暖季开始,沈阳市采暖费开始“暗补”变“明补”。一些市民心存侥辛心理,准备按照不报销的标准缴纳采暖费。

        对此,沈阳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议那些有占小便宜思想的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供热公司都有缴费记录,供热管理部门、供热公司和职工单位都将对缴费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出的弄虚作假人员将由用人单位取消其采暖费补助,供热办可能还会将弄虚作假人员名单在媒体上公布,并列入个人信用记录。一旦信用不良,今后在贷款等各方面都会受影响。

        按照规定,在缴纳采暖费过程中,在职工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内的,按照26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超出职工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的,按照23.3元/平方米缴纳。一些市民表示,他们已经提前把采暖费缴完了,而且所有面积都是按26元/平方米来缴的,沈阳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出现这种情况,市民可以要求供热公司退款,也可以和供热公司协商,把多缴的部分自动转入下一年度的采暖费中。(国内新闻)

    关键词: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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