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讯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自治区化妆品质量公告2016年 第47号》显示,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据公告,新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自治区2015年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组织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检验机构对全区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化妆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2015年化妆品监督抽验计划200批次,完成抽样200批次,完成检验200批次,其中,宣称美白类28 批次、祛斑类22批次、染发类31批次、祛痘类 30 批次,地产品种89批次。经检验,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新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已责成相关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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