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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0-13 10:03:42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青在线哈尔滨10月12日电(叶燕琪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吕博雄)近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了《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成为该省首个公办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政策。社会公众和社会团体组织将免费或低付费享受其健身设施。

    高校体育馆等公共资源能否对外开放一直是人们较为关心的话题,而此《办法》的出台为合理利用高校资源,进一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提供了可能。

    《办法》中规定,高校除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设施外,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放时间应不少于2小时。社会公众可凭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校园体育场所进行体育锻炼。而对于人们最关心的费用问题,《办法》中表明高校可免费开放,也可按照低收费的原则,适当收取费用。随着《办法》的出台,各高校也将详细制定相关的条例,向社会公示具体的开放时间、开放项目和收费标准等。

    据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该《办法》的通知,此举是为了落实该省省长陆昊在全省发展体育产业推进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开放并充分利用体制内场地等各种资源,特别是政府系统、教育系统掌握的资源,通过市场化运作使体制内资源更大限度地为消费者服务。教育系统掌握的好的体育资源要按市场化方式开放,要出现金流,不能变成少数人的场馆。”的指示要求。

    该通知还要求,在高校体育馆向社会开放问题上,“做到能够开放的,必须迅速开放;暂时不能开放的,制定计划,倒排日程,确保按计划如期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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