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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0-13 11:36:42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近年来,全省上下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积极开展各级各类学生资助,全省学生资助金额平均每年递增10亿元。努力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不让一户脱贫户因学返贫。

        2012年以来,贵州省学生资助向学前教育和研究生阶段两端延伸,实现了学生资助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阶段全覆盖,形成了完整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向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幼儿提供每生每年500-800元的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实施了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向优秀研究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为6000元至3万元不等。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贵州省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了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快速增加。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和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每年分别为600元和800元;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伤残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此外,还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受助寄宿生人数从2010年的75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148.6万人。

        贵州省率先在全国实行免费中职教育,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全省不分户籍不分城乡不分专业,对中职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免除学费,向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每生每年提供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推动了职业教育大发展。同时,也向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提供国家助学金。

        “十二五”以来,贵州省为贫困学生上大学敞开了绿色通道,向其中的本专科优秀学生提供“三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分别为8000元、5000元和2500-3500元。

        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贵州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向贵州省就读高中至本科阶段学校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启动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如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农村贫困学生实行“两助三免(补)”,即在确保享受原有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新增每生每年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免(补助)学费760元、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免(补助)住宿费500元。

        据统计,2015-2016学年,全省资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31.7万人,资助资金10.12亿元。

        对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做到了全覆盖,对未建档立卡且切实困难的学生,采取“应助尽助”原则给予资助。

        2015年,全省投入资金53.8亿元,资助各级各类学生323.7万人次,与2010年相比分别增加43.8亿元和238.6万人次,增长292%和236%。

        从2007年起,贵州省还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紧密合作,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贷款本专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实现家庭经济困难高校学生“应贷尽贷”。2015年贷款人次达23.6万,充分发挥了在高校学生资助中的主渠道作用,保障高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贵州省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资助覆盖面原则上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人数的70%确定。继续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将此惠政扩展至全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关键词:一人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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