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6-08-04 09:13:56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央广网天津8月4日消息(记者贾立梁 通讯员顾建柱 李峥)近日,天津机场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一架从罗马飞至天津的客运包机进行入境检疫查验时,发现该航班存放的近600份返程餐食储存条件较差且严重超时,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检验检疫人员根据我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出入境口岸航空配餐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对该航空公司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该航空公司在天津本地重新配制返程餐食,此次携带的不合格返程餐原机返回。航空公司表示配合检验检疫工作并作出书面承诺:“立即由天津本地配餐公司配制当天返程餐食,此次携带的返程餐原机返回销毁,不供应给航班旅客。”
    据了解,此次从罗马飞至天津航班,单程航行时间达到10小时以上,机组和旅客要在航班上两次进餐。检验检疫人员在登机检疫过程中发现,存放返程餐的餐车倾倒,且与头枕、被单等机供品混杂堆放在集装箱内,餐车内使用干冰保温,餐食内部及外包装温度均超过19℃,餐食存在极大食品安全风险。
    按照我国出入境口岸航空配餐卫生有关要求,飞机餐食在干冰足量下,需保持15℃以下,存放不能超过4小时;在有冷藏设施情况下,需保持10℃以下,存放不能超过12小时。同时,食品在制作、装配和运输过程中均需保持卫生,不得与其他污染物共同存放。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