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22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介绍了截至6月底全国各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仅6个地区有做调整,平均增幅仅为11.1%。与过往年份相比,不仅同期上调的地区数量减少,增幅收窄也十分明显。这种趋势从何而来?在上调最低工资这件事,各地区又有怎样的表现?本期南都数据为你解读。
(注:本文所指最低工资均为第一档)
最低工资怎么定?
广东今明两年不再调整
据广东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的比重法、恩格尔系数法、国际平均工资比例法等,结合上一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情况,综合考虑近年来全省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保持就业竞争力等因素,并充分考虑当前企业的承受能力,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讨论一致通过后报人社部审核批准,由省政府审定颁布。
广东最近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15年5月1日,该次调整平均增幅为19%,仍保持四类标准,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895元/月。此次调整距离上次调整已有两年。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均是单独颁布和执行,从2011年起已连续五年上调,目前为2030元/月。
今年2月,广东省政府公布5个行动计划,为企业减负。在降低人工成本方面,《计划》提出要合理调节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坚持收入水平增长幅度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2016年、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暂按2015年5月发布的标准执行,并适当降低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同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为什么增幅收窄?
经济增速下降,企业压力增大
专家认为,随着我国经济进入增速下降、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的新常态,我国的劳动工资也进入“新常态”。最低工资增长须建立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增幅与前两年相比稍微有所降低,也是合理的。
而观察2010-2014年的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实际工资的增长率,可发现该增长率已从8.5%下降到7.1%。2016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57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中国经济增速下降,企业经营压力增大,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速度也会随之下调,这是必然的情况。”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表示。
【2011年-2015年最低工资增幅排行】
16地区增幅超50%5地区增加不足400元
相较于2011年,2015年有16个地区最低工资增幅超50%,11个地区增幅在40%区间,4个地区增幅在30%区间,仅1个地区增幅未及20%。
其中,江西增长幅度最大,达112.5%,是增长最慢的辽宁的6倍多。南都数据发现,增幅大的多为以往基数较低的地方。比如2011年时,江西最低工资全国最低,仅720元/月,5年来增幅翻倍,如今为1530元/月,在全国爬至中游水平。
如果看增加数额,相较于2011年,2015年最低工资增加大于等于500元的有21个地区,基数较低的江西加得最多(810元);增加不足400元的地区有5个,分别是重庆(380元)、河北(380元)、湖南(370元)、青海(350元)、辽宁(200元)。
深圳和上海2011年最低工资在全国已位列前五,到2015年分别增加740元和710元,“出手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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