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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2 14:07:29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5岁,本是穿漂亮的花裙子无忧无虑地玩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年龄。

    可是5岁的女孩佳佳(化名)怎么也想不到,在被爷爷送到亲生父亲家里后,她会经常挨打,最后被从炕上踹到地下,不幸离开人世。

    7月15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公开审理的第一案,鞍山市妇联呼吁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保障未成年人和女性的合法权益。

    5岁女童在家被打致死

    起诉书称,5岁的佳佳原本和爷爷一起生活。2015年春节前,佳佳被爷爷送到海城市南台镇后柳村,与亲生父亲顾某、继母胡某以及胡某的母亲赵某一起生活。当时,顾某与胡某的小女儿刚刚满月不久。

    佳佳来了以后,她的后姥姥赵某和父亲顾某多次因故对佳佳进行殴打,造成佳佳全身大范围多发软组织挫伤、出血。2015年3月28日,原本是一个普通的日子,可是对于佳佳来说,却是她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天。

    当日凌晨2点左右,小佳佳睡觉时大便失禁,对此,父亲顾某非常气愤,他把小佳佳拉到外屋用手和扫帚一顿殴打。

    当日下午,因为佳佳捂妹妹的嘴,后姥姥赵某又对她进行了一顿打骂。当天晚饭后,赵某又因为捂嘴那件事用脚踹小佳佳,她这一脚导致小佳佳一下子从炕上摔到地上,小佳佳掉到地上时恰巧头部着地而死亡。

    经鉴定,佳佳是因头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引起硬脑膜下血肿而死亡。而佳佳生前体表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头面部、胸部、躯干、四肢等多发软组织挫伤、出血符合身体反复多次遭受钝性外力作用所致,对死亡的发生起辅助作用。
     

    庭审现场,嫌疑人情绪比较激动,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孩子是死在自己手里的,自己有责任。”目前,此案的审理正在进行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各级妇联全面筛查家暴

    老师发现学生在家被父母殴打,但因为是“家务事”,不好插手;

    丈夫打老婆,因为情节轻微,民警也只是教育了事;

    妻子被殴打,想申请“人身保护令”,却有条件限制……

    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让这些都将有所改变。

    佳佳事件也引起了鞍山市妇联的高度重视,市妇联立即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对所辖区域内的未成年人(特别学龄前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情况进行一次深度摸底调查,层层建立档案,并形成长效机制,实时掌握本地区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预防。

    各级妇联组织迅速组织乡镇(街)、社区(村)妇联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并建立以社区(村)为单位的早期发现机制,及时发现、筛查具有家庭暴力高风险的家庭,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风险因素,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

    建500个家庭暴力投诉点

    鞍山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黄淼说,鞍山早在2008年就开展了反家庭暴力工作,2015年,鞍山成为《辽宁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示范市,明确实施暴力案件告诫办法的标准、程度,强化了对家暴加害人管理并跟踪回访、档案管理等,在一定程度上为家暴事件转化为刑事案件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期间,鞍山市妇联系统共接受家庭暴力上访案件72起,这些案件主要发生在26岁至59岁的女性身上。

    为了全面推进家暴告诫制度,市公安局成了领导小组,并在全市500个社区建立家庭暴力投诉联系点、116个公安派出所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7区3县公安分局成立家庭暴力投诉中心。派出所民警积极会同社区妇联、综治等基层组织对辖区内家庭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建立本地区家庭暴力预警机制。

    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给反对家庭暴力法律保障,使这一网络更加完善,几个月以来,鞍山家庭暴力投诉案件明显减少。鞍山市妇联向全社会呼吁,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希望全社会行动起来,人人能举报,多部门能干预。


    关键词:辽宁父亲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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