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6-06-18 19:28:13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一直是公众最为关心的民生问题。内蒙古“十三五”规划纲要从民生视角出发,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累计增加52万人确定为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内蒙古完善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实现这一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据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期间内蒙古将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居民、个体从业人员、被征地农牧民、农牧民工等群体积极参保、持续缴费,鼓励具备条件的进城灵活就业人员和农牧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区内转移接续政策,维护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障权益。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衔接,形成多层次的保障体系。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