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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6-06 10:00:47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因出行时与骑电动车市民发生纠纷,衡水故城县公安局女民警王某在路上与他人发生冲突。6月3日,王某因打人滋事被故城县公安局予以行政拘留。     6月1日16时许,故城县公安局女民警王某驾车搭载其女儿行驶至县城京杭大街与商业街路口拐弯时,与骑电动车的孙某发生纠纷。王某母女对孙某进行辱骂,引发双方口角。随后,王某下车撕扯孙某,继而双方发生冲突。故城警方接群众报警后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因一方当事人王某系公安民警,故城县公安局迅速将此案上报衡水市公安局。衡水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程蔚青指示,要从严治警,依法处理,对涉及民警的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6月3日,故城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王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将王某涉及违法违纪情况报故城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处理。同时,衡水市公安局纪检部门重申纪律红线,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防微杜渐,严防此类事件再度发生。全体民警要吸取教训、严格自律,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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