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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6-05 10:28:04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发现孩子遗失,不需要等待24小时,请立刻报警!”内蒙古公安厅刑侦总队大要案支队长张骞介绍道,早在2009年4月,公安部开展全国“打拐”专项行动之初,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就要求:儿童失踪后家长到公安机关报案的,要及时受理。“公安部从来没有规定过拐卖案件立案要等24小时之后!”      
        6月1日上午,内蒙古公安厅打拐办、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共同举办的“关爱儿童反对拐卖”活动在呼和浩特大召广场举行。活动现场,内蒙古公安厅打拐办不仅向现场观众宣传反拐知识,还向到场群众发放预防拐卖宣传手册。
         
        祖孙俩了解反拐“高招”
         
        “家长如何防止孩子被拐卖?要学会‘五个不要’、‘五个教会’就好预防”,内蒙古公安厅刑侦总队大要案支队长张骞补充道,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2015年9月21日,内蒙古公安厅刑侦总队开通“内蒙古打拐”微信公众平台。群众可以通过该微信接受人民群众关于儿童、未成年人失踪、被拐的求助,接受人民群众咨询。
         
        人民网内蒙古频道从活动现场获悉,2014年至2015年,内蒙古共立各类拐卖案件163起,破获165起,其中破获拐卖儿童案件30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41起,收买妇女儿童案件4起,组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89起,组织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案1起。共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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