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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31 18:28:00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5月3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工作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明显成效,165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4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的43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让百姓实实在在享受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带来的实惠。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还将在每个盟市各选一个旗县,组织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旗县创建活动,同时,要调动城市大医院实施分级诊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推进区域医疗机构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为切入点,逐步扩大分级诊疗试点病种。另外,今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的部分,全部用于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助力分级诊疗。新增公立医疗机构、扩增床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各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审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扎实开展药品分类采购,启动谈判采购试点工作,切实降低虚高药价,构建药品采购新机制。扩大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范围。整合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资源,扩展服务功能,健全短缺药品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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