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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27 23:01:29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25日,五峰县湾潭镇锁金山村村民小吴,见到了突然来到家里的派出所民警。原来,民警是因为他带回家不久的越南女朋友而找上门的。昨日,五峰县警方证实,因为未按规定办理入境住宿登记相关手续,小吴的越南女朋友受到了警告并处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

    据知情人士介绍,近段时间,20岁的小吴和其23岁的越南籍女友小秋(化名)让村民们颇感新鲜,这对跨国“姐弟恋”成了锁金山村村民茶余饭后的话题。这也让当地警方注意到小秋的存在,经询问,民警发现她在当地居住月余而没有依法登记。

    经查,今年4月15日,越南籍女子小秋持越南旅游签证,随其男友小吴到锁金山村家中住宿至今,其签证到期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小吴透露,两人系在外地相识并发展成为恋人,且有结婚意向,小吴觉得即将成为家人,就将其带回老家。因为两人都没有相关法律常识,回家住了月余,小秋和小吴都没有向当地警方申请办理登记。

    经五峰县公安局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湾潭镇派出所对小秋给予警告并处19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随着中国向外移民人数和跨国婚姻数量增长,居民家中有外籍亲戚的情况并不鲜见。按规定,公民在自己家中留宿外国人,应当在外国人入住后24小时内由外国人或留宿人,持外国人护照、留宿人户口本等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所以,哪怕外国人是自家亲戚,留宿超过24小时的也要备案。


    关键词:月余外籍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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