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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06 21:39:36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昨日,辽宁省食药监局发布安全提示:因外省渤海湾比邻区域出现疑似因食用海虹造成的中毒病例,近期谨慎食用海虹,而不少市民的手机朋友圈中也在转发此事。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在官网上发出公示,并提醒市民近期谨慎食用海虹。     据了解,食用者在中毒初期会出现口唇、手脚麻木,后期会伴有恶心呕吐、头晕等症状,重症患者呼吸困难、四肢无力、昏迷等症状。
        市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因为鞍山不是临海城市,对海虹的食用量不是很大,也没有加工海虹的厂家。海虹,学名贻贝,属于滤食性水生动物,营养价值很高,上市季节正是现在。而海虹体内的毒素一般是通过摄食有毒单细胞藻类在体内富集形成在内脏。这种毒素比较耐热,一般的烹煮并不能有效消除,也不排除汁液留存毒素。工作人员提醒,为了避免中毒事件发生,近期谨慎食用海虹,即便是将内脏去除,每次进食不宜过多。
        记者走访几处市场见到,卖海虹的摊位非常少,量也不是很大。铁东区某市场一位姓李的海鲜摊主介绍,海虹中毒事件他们还没有听说,因为鞍山市民对海虹不是特别感兴趣,再加上不是海虹最肥的时节,他们每次进货量也不大。即便是在海虹最成熟的时候,相比其他海鲜,卖的也很慢。目前,鞍山市场上的海虹大约是一斤2.5元左右,有时候一天也卖不出几份。李老板表示,一般的贝类,如果吃法不当,可能都会有不利于健康的元素,但中毒现象还是很少发生。鞍山市民对海虹的吃法一般都是蒸煮,市民在购买时也无需故意提醒。

    关键词:海虹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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