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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24 22:06:15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提起“微商”,大家脑海里里肯定会浮现出各种服装、化妆品、面膜,或是南北方季节性优质水果,特产。可是,近日新疆沙湾县一位80后女子却发现了一条“快速致富路”也做起了“微商”,并别出心裁的在微信群里贩卖起淫秽视频来,好景不长她就“出了事”。     今年3月中旬,沙湾县公安局广场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个名为“萧可”的微信号在对外发布买卖“淫秽视频”的广告。随后,派出所民警及时将此线索通报至网安部门。按照局领导指示,责令刑侦、网安两部门联合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经初步侦查,民警发现该微信号先是不定时的发布一些简短的“火热视频”来吸引群内好友的关注,再利用会员制形式以每部10至30元的价格向有“意向”并开通会员的人群公开兜售淫秽视频。在确定该微信号持有者真实身份后,办案民警于3月30日下午18时许在沙湾县城外一加气站附近成功将准备离开本地的涉案嫌疑人张某抓获。经审讯,张某对其“涉嫌贩卖淫秽视频”这一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嫌疑人张某交代:今年2月26日,她在一次微信聊天接到他人发布的“微商代理”信息,在深入了解后才知道是要拉会员卖“淫秽视频”,原本不想参与的她却经不住对方的言语和利益诱惑,以300元100部“淫秽视频”的价格购买的对方给定的一个“网络云盘”账号后,新建了“萧可”微信号,并在本地广加微友,截止到案发当天,已反复出售“淫秽视频”获利3000元。
        3月30日,嫌疑人张某因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沙湾警方刑事拘留。截止到4月21日上午,此案查证工作已结束并移交检察机关。同时,警方也将对其他参与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追责处理。
        沙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梁杰介绍,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传播淫秽物品对于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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