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6日,枣强大营镇裘皮老板宋书亮夫妇双双遇害,留下数百万元的巨额遗产,当时三个尚在读书的女儿宋恒娥、宋恒欢、宋海莹一夜之间变成孤儿。当三姐妹孤苦无助时,同在大营镇经商的段连排向她们伸出了援手,他得知三姐妹可怜身世后,收留了她们。三姐妹在段家生活了7年多,三姐妹说,“段叔在她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了她们温暖,一辈子都感激他!”
而正当三姐妹打算要像女儿一样报答段叔时,却发现了一件令她们震惊的事,颠覆了这段流传在大营镇的佳话。2014年1月,她们先是发现父母留下的几处家产的证件不翼而飞了,后又发现竟然是“恩人”段连排将父母留下的数百万遗产转移到自己名下,又将其变卖一空。一怒之下,三姐妹将段连排告上了法庭。
一审宣判段连排被判14年6个月退还207万元
2014年11月14日,枣强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2014年12月8日,枣强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段连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判处段连排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并责令其将诈骗所得款207万元依法退还宋家三姐妹。
当日,段连排表示上诉。
河北孤儿三姐妹状告曾收留她们7年的“恩人”!到底发生了什么?
庭审结束后,段连排的家人(右一)在与宋恒欢姐妹沟通。
2015年3月19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枣强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二次审理。随后,市中院将此案发回枣强县人民法院重审。
2015年9月15日,枣强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了段连排一案。
2015年11月18日,枣强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段连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判处段连排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被告人段连排将赃款人民币1914814元退赔宋家三姐妹。
宋家三姐妹对退赔数额提出异议,要求修改。段连排也提起上诉。
2016年4月12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枣强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公诉人、原被告双方再次围绕是否构成诈骗、退赔数额等进行了陈述和辩护。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判决结果择日宣布。
而正当三姐妹打算要像女儿一样报答段叔时,却发现了一件令她们震惊的事,颠覆了这段流传在大营镇的佳话。2014年1月,她们先是发现父母留下的几处家产的证件不翼而飞了,后又发现竟然是“恩人”段连排将父母留下的数百万遗产转移到自己名下,又将其变卖一空。一怒之下,三姐妹将段连排告上了法庭。
一审宣判段连排被判14年6个月退还207万元
2014年11月14日,枣强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2014年12月8日,枣强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段连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判处段连排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并责令其将诈骗所得款207万元依法退还宋家三姐妹。
当日,段连排表示上诉。
河北孤儿三姐妹状告曾收留她们7年的“恩人”!到底发生了什么?
庭审结束后,段连排的家人(右一)在与宋恒欢姐妹沟通。
2015年3月19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枣强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二次审理。随后,市中院将此案发回枣强县人民法院重审。
2015年9月15日,枣强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了段连排一案。
2015年11月18日,枣强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段连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判处段连排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被告人段连排将赃款人民币1914814元退赔宋家三姐妹。
宋家三姐妹对退赔数额提出异议,要求修改。段连排也提起上诉。
2016年4月12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枣强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公诉人、原被告双方再次围绕是否构成诈骗、退赔数额等进行了陈述和辩护。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判决结果择日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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