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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01 09:05:56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自2016年1月1日起,新疆开始执行水资源费征收新标准,与旧的水资源费执行标准相比,本次水资源费标准调整扩大了征收范围,完善了标准体系,普遍提高了各行业的水资源费标准,此次调整范围主要分为城市(镇)公共自来水、非农业用水、农业灌溉、石油天然气开采取用水以及农村生活、养殖、公共事业取用水五类。其中农业用水按照区域和水源类别不同,30年承包土地农业用水标准为0.007-0.05元/立方米;非30年承包土地农业用水标准为0.16-0.4元/立方米。

      新疆作为严重缺水地区,农业用水费用的调整将对棉农植棉活动产生一定影响。南疆某棉农表示,今年水费较去年有明显提高,2015年植棉需水费在110元/亩,而按照今年新的标准计算,植棉所需水费在220元/亩左右。另外从农资采购情况看,今年除了水费大幅上涨外,其它均与往年持平,在今年新疆棉花目标价格下调的同时,水费上涨意味着植棉收益将继续下降。

      新疆某棉花专业人士表示,新疆水资源匮乏,这次新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限制非法开荒种地,保护新疆生态环境。从具体规定上看,非30年承包土地农业用水标准远高于30年承包土地农业用水标准,这表明新疆当地村、镇集体土地基本农田用水费用较低,对棉农影响不大,但对承包土地的植棉者来说会产生很大影响,同时对新疆调减植棉面积、调整种植结构有一定帮助。


    关键词:棉农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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