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6-03-24 12:22:59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省交警总队权威解读公安部139号令——

      驾照新规下月实施,记分标准照旧

      中国江苏网3月24日讯 4月1日实行新的驾驶证记分标准?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扣1分?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扣1分……最近,微信、微博和一些网络论坛又开始出现这样的消息,是真的吗?3月23日,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表示,今年4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下称公安部139号令)将正式实行,内容涉及机动车自学直考、异地申领驾驶证、残疾人申领驾驶证、考试预约等相关规定。但驾驶证记分标准没变,依旧按照以前的公安部123号令规定执行,驾驶证12分总记分值不变、各项违法行为的记分标准不变。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表示,现在网上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传出“新交规出台,大家注意”之类的消息,其中大部分是博眼球的“标题党”,很多属于未经证实、东拼西凑、随意杜撰。真实情况是,即将实施的公安部139号令,从头至尾都未涉及驾驶证记分标准的修改,驾驶证记分标准依然是按以前的公安部123号令规定来执行,千万别信谣传谣。

      记者了解到,自《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及使用规定已历经4次修改,之前对于违法行为的记分均有调整,但139号令沿袭123号令的规定,继续坚持对于实习驾驶证、小车、中大型客货运车及危险品运输车的严重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总记分分值52项,但对于违法行为记分规定则未作修改。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相比较目前正在实施的123号令,139号令新增17条、修改了35条。



    关键词:江苏省总队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