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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21 19:50:24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了对“水果及其制品”共1类11批次食品的抽检信息,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指标。其中合格产品5批次,不合格产品6批次。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水果及其制品”存在菌落总数超标、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和超范围使用甜味剂的情况。其中,广西南宁市庄家铺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情人梅同时被检出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和超范围使用甜味剂的情况。
         
        此次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还有:广西南宁市庄家铺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津桃肉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桂林漓江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马蹄爽果脯被检出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广西南宁市加宝露食品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荔枝小贝应子、桂圆小贝应子以及桂林漓江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罗汉果陈皮果脯被检出超限量使用甜味剂。
         
        自治区食药监局专家介绍,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关键词:批次广西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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