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6-03-19 21:46:39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我省已与全国104个医保统筹区
        

            建立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关系
        

            16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见中外记者时表示,争取用两年时间,使老年人跨省异地住院费用能够直接结算。记者从海南省社保局获悉,截至2015年底,我省已与全国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4个统筹区建立跨省(区)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关系,累计已有4.27万人次享受到跨省(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利。
        

            省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我省在全国最早启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2010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量为41人次,2015年增长到10912人次,短短6年时间,享受到这一政策的参保者人数翻了265倍,增长速度很快。在受益人群中,有很多是全国各地来海南休闲养老的“候鸟”老人。去年,海南省社保局与四川、甘肃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经办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三地共计51个统筹区全部与我省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免去了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后先垫付医疗费、再来回报销的经济压力和奔波之苦。
        

            据介绍,在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中,我省参与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起草,建立的“地区间联网结算”模式被国家推荐为优选模式,为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提供了可以复制的样本。而早在2014年,我省即已实现省内无异地,跨市县就医可以直接结算。
         

    关键词:海南医保异地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