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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05 21:11:55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3月1日15时许,王先生在合肥东二环路大润发超市买了包洽洽小而香瓜子和一包好想你缘红枣,一共50.3元,其中好想你缘红枣价格39.9元。“我发现这包红枣过期17天。”王先生说,他当即找到超市售后服务部门,要求赔偿。王先生说,根据法律规定,他有权要求“退一赔十”,超市要赔偿他399元,可超市当时只肯退货。后来,超市客服科一名负责人认为这包红枣不属于他们超市的商品,“觉得是我故意带进来的,讹超市的钱,”王先生说,“我要依法起诉超市,我是一名职业打假人,要超市对不负责任的行为向社会公众道歉。”

      原商品下架 超市拒赔偿

      2日10时许,合肥东二环路大润发超市,记者在红枣选购区货品展架上,没有发现好想你缘红枣这款单品。

      该超市客服科科长李丹丹称,去年9月26日,超市才正式营业,王先生手上的红枣生产日期是2015年8月18日,“那时超市还在装修,不可能购置8月份生产的红枣。”她说,“超市有这款单品在售,今天推新品,单品被撤下了。”

      超市方还认为,王先生是职业打假人,“他们特意把买来的食品放过期,然后带进超市假装刚刚购买,然后维权。这种情况,超市不会赔偿他们一分钱。”

      “知假买假”受法律保护

      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望湖所执法人员张女士告诉记者,3月1日执法人员把过期的红枣带走,收集了王先生的购物发票。执法人员将尽快调取监控录像,核实调查。

      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望湖所所长贾波表示,无论是普通消费者还是职业打假人,只要是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的举报,监管部门都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会在60天内收到行政部门的调查结果。”

      安徽盛鸿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林说,根据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三条,“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打假江湖黑与白

      3月2日14时,记者与王先生交谈时,他多次提到了自己的职业。对于职业打假人的称呼,他更乐意称自己是买假索赔人。“索赔只是一方面,我这么做更多的是为了坚持公益,监督企业。”“听说有人为了找到问题,特意把买来的食品放过期,然后带进超市装着刚刚购买,然后维权。”王先生说,“我认为这种人就是道德有问题,我是绝不会做的。”

      谈及自己的收入,王先生只是一笑而过,不予透露。他承认,职业打假人和所有行业一样,都有违背道德底线的人,也有触碰法律红线的人。

      带摄像机逛超市打假

      王先生是安徽芜湖人,大学毕业后,他做过超市卖场食品促销员,也跟朋友创业开过食品店。前几年经朋友说服,他成为了职业打假人。打假的重点就放在了食品上。“新'食安法'出来后,我和大家专门组织了培训,花了一周来学习。”29岁的王先生说,职业打假人必须熟悉相关法律。食品出现最多的问题,就是过期后继续销售或者篡改生产日期。

      每次“逛超市”,王先生都会带上小型摄像机。“光有购物发票可不够,全程都要录下来,他们才赖不了。”王先生说,3月1日进大润发超市,犯了个小“失误”,“我忘记带摄像机,好在留下了购物发票,并对过期产品拍照取证。”

      打假团队已有20人

      “过去两年,王老师带着我们几乎走遍了省内所有的地级市,打假次数不下500次。”26岁小赵是职业打假团队的干事,他说,发现问题商品,并不完全靠眼力和运气。家住庐阳区的小赵说,团队中每人都有分工,他只负责现场探访,“每次‘逛超市’前,我会从同行中了解哪些商品可能出现问题,然后会着重找某一批次的商品。”

      “一些比小赵年长些的干事,有追踪经销商的,有调查源头的。”王先生说,一旦证据坐实了,有人会花大价钱购买“问题”商品,分批购买,每次都得找不同的卖家。“今年正月十五前后,我们团队靠这些办法,在芜湖市某县一家超市发现了一批假牛肉。除了赔偿外,我们还获得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举报奖励。”

      坚守公益拒绝“私了”

      王先生承认,职业打假人和所有行业一样,都有违背道德底线的人,也有触碰法律红线的人。王先生一直坚持自己是为公益,他不会像一些打假人,获得赔偿后选择“私了”。

      王先生说,只要打假没有违法,客观上又促进了生产商、销售商不敢制假、售假,他觉得都值得鼓励,“你不敢制假售假了,自然就没有我们这些职业打假人了。”



    关键词:安徽公益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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