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老龄办、中医药局《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五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二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医疗机构,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
三是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
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五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意见》明确了五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二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医疗机构,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
三是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
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五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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