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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0-15 08:50:04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福养老网讯近日,帮扶特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经柳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一惠民政策预计在本月底前可执行到位,其中4类特定对象的月养老金标准可增加50元。      
        此次的帮扶对象为:户籍所在地在柳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人员、贫困残疾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乡低保人员。
         
        据了解,柳州市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每年缴纳100元至2000元分为12个档次。根据实施方案,政府将为选择200元档次以上(含200元档次)的城乡低保人员每人每年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即在选择100元档次代缴5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0元),并可在政府代缴基础上增加个人缴费档次。
         
        另外,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贫困残疾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在其月养老金标准上增加50元。
         
        柳州市人社局农保科负责人介绍,该方案也是今年柳州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方案预计月底前即可实施,待文件下发执行后,符合条件增加政府代缴的城乡居民,可凭缴费发票到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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