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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0-10 23:59:18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江苏阜宁县的陶老汉十多年前,按照当地风俗,和两个已经成家的儿子分了家。陶老汉自己到县城郊区租了间房,专门收起了垃圾。去年年底,陶老汉身体不行了,想要回家养老,结果被两个儿子拒之门外,最终在孤独中死去。因为儿子们不孝,陶老汉去世后火化带走了21万的存款。
         
        “孝”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之一,“百善孝为先”是国人最熟悉的社会伦理观念。“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作为子女丢掉了最基本的孝道,的确是“犬马不如”,也难怪陶老汉宁可火化存款,也不愿将其留给不肖子孙。
         
        中华民族素以孝道著称,不过随着社会结构的大转型,乡村经济基础的根本改变,传统孝道文化也受到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近几年全国各地农村,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一些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不好。他们面临日常照料缺失、疾病困扰和精神寂寞三大主要问题。这三大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老年人之外的社会支持,特别是来自子女的支持。然而,现实状况表明,子女的支持常常缺失或不够。
         
        农村孝道的衰落,使老人的生活质量急剧下降。一方面家庭中代际关系和夫妻关系的格局发生了深刻而根本的变化,即由父强子弱变为了父弱子强。另一方面市场理性逐渐侵蚀到道德领域,使人们开始从经济收益的角度来衡量老人对于家庭的“作用”。“有用”的老人等于“有一点地位”,“无用”的老人等于“完全没有地位”,孝道不再占据逻辑上天然的制高点。可悲和可怕的是,不少老人也在困惑和无奈中接受了这样的逻辑。
         
        相关法律有待完善,于情于法农村老人“得孝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对子女而言,孝敬父母,从传统来说,就是孝道,从现代来说,就是法理。然而,在当下农村老人赡养问题上,不得不说法不能完全替代孝道。一些有现代法律意识的父母,一旦走司法渠道,与子女关系可能会进一步紧张,境遇更加窘迫。例如,河北一位老人多次因为赡养问题起诉几个儿子,其结果是,儿子恨其有“起诉”的“能耐”而更加消极应对。
         
        养老已成为农村地区迫切而重大的难题。必须科学推进新农保等保障制度,及时发放养老津贴,让农村老人老有所用;不断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让子女不敢不孝,让农村老人老有所依;同时拓宽养老渠道,针对农村养老机构资源短缺的问题,政府引导,尝试建立中小型养老机构,让农村老人老有所住;要加强农村孝道的宣传,加大人文关怀力度,让孝道重归天然。【中福养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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