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庭设在机动船上,实行流动办案、巡回审理,设有审判员书记员各3人,每周二开展一次巡回审判,集中为洪泽湖区的2.3万渔、船民办理法律宣讲、预约立案、诉讼指导、现场调解、开庭和接待群众来访等事项,让以船为家的湖区渔民中足不登岸就能得到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洪泽法院自2013年5月设立该法庭以来,已成功调处湖区渔、船民间因渔业承包、民间借贷、水产品买卖等纠纷325件。
他强调,我们法院做好诉讼指导的同时,也不能一味地鼓动、推动当事人打官司,而是要让当事人选择适当的方式避免和减少打官司。基层法官必须和当地群众打成一片,在强化诉讼服务的同时,更要告诉他们怎么少打、不打官司。要学会引导群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息诉指导工作,引导其理性选择最优方式实现利益诉求。洪泽法院在立案前开展息诉指导,设立了张贵银调解工作室,并在全县设立了35个审务工作站开展调解劝和工作。这都是很好地尝试,希望洪泽法院把这项工作持之以恒地做下去,省法院将适时组织对这项工作进行经验总结。
来到洪泽县高良涧街道邓码社区调研“无讼村居”创建示范点时,许院长认真听取了洪泽法院韩俊院长现场汇报,并现场走访了该社区人民调解员张德宝。张德宝系该社区原支部书记,如今已年过花甲,无论是社区里的征地拆迁、经济纠纷的大事,还是邻里纠纷、夫妻不和的小事,到他这儿都能化解。
通过现场调研走访,许院长深有感触地说,开展“无讼”创建是中国法治文明的一种方向,也是反映了一个地方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一个地方如果诉讼成风说明这个地方的社会治理水平不会太高。特别是传统民事纠纷,如果官司打到法院就会破坏亲情、友情、乡情,所以对于过去一味地将所有纠纷引导到诉讼程序解决的工作模式要进行反思。(中福养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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