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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9-26 09:25:24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昨日,市人社局表示,今年1-8月按企业办法办理退休的人员及按小城镇社保办理养老手续的人员,养老金增加额昨日补发到存折内,10月起随每月养老金一并发放。
          
        根据有关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45元调整至每人每月660元(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加幅度为15元。
          
        截至去年末,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73.3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0.39万人。其中参保职工969.30万人,离退休(职)人员404.07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346.53万人。去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为2964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8.3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47.68万人。
          
        全国各省养老金调整方案一览表
          
        养老金调整目录:
          
        过完年后,各地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将会密集出台,以下根据本人从网上搜集所得,制一表(包括大陆31个省市区)如下——其中;请网友在跟帖中积极提供信息,表中错漏之处也欢迎指出,本人将依新的信息及时更新本表。力争使它成为一个准确真实、有用的参考资料。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部署做好冬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会议强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企业退休人员安度晚年,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要把保障冬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结合起来,整合各类分散、“碎片化”的补助救助措施和资金,完善低保、抚恤等政策,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使帮困救助工作更加规范化、系统化、机制化,把资金更好用于济困、救急、解难,让特困人员和因重灾、大病等陷入困境的家庭得到最急需的救助,真正做到“雪中送炭”,消除救助“盲区”、兜住保障“底线”。
         
        国家还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采取价格临时补贴等方式,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中央财政提前下拨城乡低保、抚恤救助和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共计983亿元,地方各级财政也要加大这些方面的投入,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共同增强帮困救助能力。
         
        会议同时确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其中有特殊困难的群体适当倾斜。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要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下一步,要通过改革养老保险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目录:
          一、上海市2014年调整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海南省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三、吉林省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四、北京市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五、浙江省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六、贵州省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七、四川省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八、天津市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九、重庆市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十、河南省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十一江西省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十二、陕西省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十三、新疆区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十四、河北省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十五、新疆兵团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十六、广东省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十七、湖北省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十八、安徽省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十九、江苏省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十、云南省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十一、辽宁省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十二、山东省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十三、甘肃省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十四、福建省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十五、湖南省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十六、山西省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十七、黑龙江省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十八、广西区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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