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养老网讯据海南廉政网消息,2009年12月至2012年3月间,澄迈县就业局工作人员陈元文伙同他人,以办理养老保险为名,骗取多人163824元。2014年3月,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元文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经澄迈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陈元文开除党籍处分,由澄迈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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