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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7-10 22:13:22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7日上午,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民政局内,一男子持刀行凶,造成一名社区主任死亡,一人受伤。男子行凶后在事发现场自焚身亡。据男子家属介绍,男子身体残疾,因申请住进养老院与社区主任存在矛盾。      
        7日9点左右,一名男子在鸡西市城子河区民政局二楼持刀行凶,造成两名女性受伤,随后伤者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其中一名伤者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死者系一名社区主任。记者从鸡西市城子河区公安分局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金某行凶后在事发现场自焚身亡。
         
        昨天下午,男子的侄子金先生介绍,他的叔叔今年48岁,因疾病致残,生活无法自理,主要依靠300元左右的低保资金。今年开始,于某担任社区主任后,叔叔的低保开始逐月下降,以至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今年6月,家人向当地社区提出让叔叔入住政府主办的养老院的请求。“养老院领导批准入院,并将街道主任批评了一番,说这种情况早就应该重视。”金先生称,此后,叔叔办理入住养老院的申请材料常在社区里被卡,叔叔在与社区主任的接触中也常受到嘲讽。
         
        金先生称,事发当天早上,社区主任到家中接叔叔去养老院,家人不明白为何叔叔会到民政局。事发当天,金先生的家人也没有见到叔叔返回家中,“可能因为叔叔一直觉得心里委屈,随身带着刀”。金先生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称,社区主任说叔叔属于三级残疾,无法入住养老院,所以激怒了叔叔,导致该事件的发生。
         
        昨天晚上,黑龙江省鸡西市政府发布消息称,2015年7月7日上午9点18分,鸡西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城子河区民政局有人纵火。城子河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消防大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等相关部门接到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经查,犯罪嫌疑人金洪涛(男、汉族,48岁、现住城子河区老房委1组)在区民政局二楼刺伤两人后纵火自焚,当场死亡。
         
        被刺伤两人中,于小红(女、38岁、现住城子河区、系城子河区老房社区主任)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伤者王晓荟(女、39岁、现住鸡冠区、系城子河区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现已脱离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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