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5-2017年)》近日出台。《规划》明确,今年起宁夏将拿出12亿元资金,为全区82.3万60周岁以上老人投资建设25所市县级老年活动中心、25所敬老院、420个农村老人饭桌。
《规划》按照类别为老人们设计了三种方案:老年活动中心重点为城市“三无”对象、孤老优抚对象、失能失智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供养、护理等服务,同时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为周边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敬老院主要为农村五保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卫生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农村老人饭桌主要为农村居家老人,特别是“空巢老人”“留守老人”提供就餐、文化娱乐、临时休息等服务。
《规划》明确,到2015年年底,宁夏50%以上的行政村将建立老年幸福院,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到2017年年底,6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老年幸福院,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装备配套、运转高效的基本养老服务网络,养老格局由“补缺型”迈向“普惠型”。
《规划》按照类别为老人们设计了三种方案:老年活动中心重点为城市“三无”对象、孤老优抚对象、失能失智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供养、护理等服务,同时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为周边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敬老院主要为农村五保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卫生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农村老人饭桌主要为农村居家老人,特别是“空巢老人”“留守老人”提供就餐、文化娱乐、临时休息等服务。
《规划》明确,到2015年年底,宁夏50%以上的行政村将建立老年幸福院,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到2017年年底,6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老年幸福院,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装备配套、运转高效的基本养老服务网络,养老格局由“补缺型”迈向“普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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