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养老院供需矛盾突出、监管法规缺位等问题,太原市将为养老院建设发展立法,鼓励民间资本及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促进其健康发展,适应和满足老龄化社会需求。
太原市现有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63.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8%,每年以3.2%的速度增长。其中,80岁以上的占全市老年人总数14.4%;空巢老人35万人,占54.8%;失能、半失能老人2万余人,占3.13%。传统的家庭照料功能日益弱化,对养老院的需求与日俱增。许多养老院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侵害老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近年来,来自市人大、市政协的涉及养老院的议(提)案逐年递增。
据了解,《太原市养老机构条例(草案)》正在制定中,有望年内出台。《条例(草案)》明确了不同类型养老院的定位,明确公办养老院的“托底”功能,规定公办养老院应当保障政府供养老年人入住,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院,对社会资本理性、有序、合法兴办养老院有了明确的对策。此外,《条例(草案)》将对入住老年人给予特别关注,如养老院要跟入住老人签订服务合同,将“精神慰藉”写入服务范围,一旦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负起法律责任。
太原市现有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63.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8%,每年以3.2%的速度增长。其中,80岁以上的占全市老年人总数14.4%;空巢老人35万人,占54.8%;失能、半失能老人2万余人,占3.13%。传统的家庭照料功能日益弱化,对养老院的需求与日俱增。许多养老院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侵害老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近年来,来自市人大、市政协的涉及养老院的议(提)案逐年递增。
据了解,《太原市养老机构条例(草案)》正在制定中,有望年内出台。《条例(草案)》明确了不同类型养老院的定位,明确公办养老院的“托底”功能,规定公办养老院应当保障政府供养老年人入住,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院,对社会资本理性、有序、合法兴办养老院有了明确的对策。此外,《条例(草案)》将对入住老年人给予特别关注,如养老院要跟入住老人签订服务合同,将“精神慰藉”写入服务范围,一旦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负起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