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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6-18 16:26:38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今年以来以规范司法行为为契机,对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      
        该院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定期通报、及时反馈“四步走”,对公开法律文书进行排查。由专人每日巡查该院案件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法律文书的公开数量,并进行内容核查;借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查明一审生效判决、不起诉、刑事抗诉、刑事申诉复查等应公开案件数,与已公开案件数进行比对,彻底查清信息公开实际情况。同时,一并对公开的法律文书文字表述、格式排版、内容隐匿等方面进行审查。对发现的问题,查明失误缘由,按照“谁办案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及时督促整改;属于欠缺规范或规范不明的,及时加以制定、完善或促请上级院制定、完善;属于工作机制原因的,及时加以调整、完善;针对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发现的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对于业务部门在法律文书制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案管部门认真汇总疏导,主动寻找破解方法或及时向上级院反馈。
         
        据悉,截至今年5月底,新城区检察院共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法律文书164份,包括起诉书158份,不起诉决定书6份。此次对公开法律文书的排查工作对规范司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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