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5-05-15 21:06:26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候鸟养生 养老院】记者从石狮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获悉,我市自3月份召开2015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以来,全市城乡居民续保缴费热情高涨。截至5月6日,全市参保缴费人数达92609人,续保率达61.61%,其中灵秀镇以续保率90.17%位列全市九个镇(街道)之首。
          
        2014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制度,对《石狮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将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从110元提高至125元,并建立丧葬补助、基础养老金稳定增长、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长效机制。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参保人员按规定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费1年,年满60周岁后每月增发5%基础养老金。
          
        今年,为把城乡居民保打造成石狮人满意的民心工程,让广大群众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切实提高百姓幸福指数,我市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2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0元。
         
        并积极动员有能力的村(社区)继续为居民代缴城乡居民保保费。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已有38个村(社区)为居民代缴城乡居民保保费,中青年参保缴费和选择100元以上档次缴费人员的比例明显提高。
          
        那么年满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每人每月到底能领取多少养老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给记者估算了一笔账: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140元。
         
        按目前基础养老金140元/月,每年缴费100元和2000元计算,连续缴费15年,届时每月分别可领取159元、435元;连续缴费30年,基础养老金涨至245元/月,届时每月分别可领取295元、1094元;连续缴费45年,基础养老金涨至350元/月,届时每月分别可领取453元、1967元。若非连续缴费,基础养老金则仍为140元/月。
          
        据了解,我市自2011年新农保工作启动至今,基础养老金由110元/月涨至140元/月。按此增长趋势,到2026年左右,我市基础养老金预计涨至280元/月。
         
        到那时,仍然按每年缴费100元和2000元计算,连续缴费15年,届时每月分别可领取299元、575元;连续缴费30年,基础养老金涨至490元/月,届时每月分别可领取540元、1279元;连续缴费45年,基础养老金涨至700元/月,届时每月分别可领取803元、2317元。

        温馨提示: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养老信息,欢迎登陆我们官网中福养老网里的焦点新闻频道进行浏览,里面有丰富的养老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