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区社保局获悉,按照市人社局统一部署,今年1月1日起,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了第11次上调,调整增加部分已开始兑现,上月底已全部兑现到位,全区退休人员个人平均上涨10%。此外,从去年7月1日起,我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5元,达到95元。
企业退休养老金上涨分两档
区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具体是按退休时间分两档,主要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与退休时间挂钩。按照退休时间不同,可划分为两个档次:2005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退休且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且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除了退休时间,本次调整还同时考虑了缴费年限。首先,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养老金每月增加3元。然后,按照缴费年限分档增加待遇,主要分为7个档次。总体而言,缴费年限越长,涨幅越大。
另外,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此次调待向企业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4类人群进行了适当倾斜。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其中,凡是2014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85周岁以上和90周岁以上,从2015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00元。
按照政策,调整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区社保局等相关部门正抓紧组织实施兑现工作,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上月底已兑现到位。
居民养老金统一增15元
区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调整也涉及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按照国家政策要求,2014年7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这也是全国首次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区社保局表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本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额度为每人每月15元,即在我市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80元的基础上,统一增加15元至每人每月95元,加上我区财政补贴给每位城乡居保领保人员的区补助金80元。届时,我区城乡居民领保人员每人每月最低可领取到175元,调整增加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同样在4月底前兑现到位。
企业退休养老金上涨分两档
区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具体是按退休时间分两档,主要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与退休时间挂钩。按照退休时间不同,可划分为两个档次:2005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退休且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且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除了退休时间,本次调整还同时考虑了缴费年限。首先,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养老金每月增加3元。然后,按照缴费年限分档增加待遇,主要分为7个档次。总体而言,缴费年限越长,涨幅越大。
另外,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此次调待向企业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4类人群进行了适当倾斜。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其中,凡是2014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85周岁以上和90周岁以上,从2015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00元。
按照政策,调整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区社保局等相关部门正抓紧组织实施兑现工作,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上月底已兑现到位。
居民养老金统一增15元
区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调整也涉及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按照国家政策要求,2014年7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这也是全国首次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区社保局表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本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额度为每人每月15元,即在我市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80元的基础上,统一增加15元至每人每月95元,加上我区财政补贴给每位城乡居保领保人员的区补助金80元。届时,我区城乡居民领保人员每人每月最低可领取到175元,调整增加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同样在4月底前兑现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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