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5-05-05 23:21:03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院 候鸟养生】5月4日,记者从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县正在积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企业退休老人生活提高“幸福指数”。据了解,为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凤凰县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资金来源主要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由统筹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所需增加的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筹措,各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据统计,凤凰县审批调整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6399人,基本养老金月人均由1439.34元(其中按湘政办发〔2003〕44号和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参保退休人员为1488.02元)调整为1640.12元(其中按湘政办发〔2003〕44号和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参保退休人员为1728.53元),月基本养老金支付总金额由921多万元调整为1049多万元。

        温馨提示: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养老信息,欢迎登陆我们官网中福养老网进行浏览,里面有丰富的养老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