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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3-22 12:10:31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休闲养生】昨天,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本市对养老服务企业用工情况的相关补贴政策。据介绍,从今年起,本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养老企业均可享包括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在内的扶持政策。同时,为本市养老企业输送员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院校,也可享受相关补贴。      
        据介绍,为扶持各类养老机构发展,缓解养老机构招工难、留人难现象,市人力社保局特别制定了针对养老企业用工方面的扶持政策。各项补贴申请对象及标准如下:
         
        岗位补贴:凡是本市专门从事养老服务的企业且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上年末在岗职工人数50人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按月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发放工资,均可申请。养老企业招用的养老护理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不超过2年的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本市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以2014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例:每名员工岗位补贴555元,社会保险补贴860元,两项合计每名职工每月可享受1415元补贴,1个年度内每名职工可享受补贴16980元。面对不断增长的人力成本,这两项补贴将为养老企业减轻不少压力。
         
        培训补贴:凡本市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在职职工和普通高校学生参加养老服务培训,取得技师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的按培训成本给予100%的培训费补贴和鉴定费补贴。对无收入的本市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普通高校学生参加养老服务培训,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均给予一定比例的培训费补贴。
         
        输送员工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企业一次性输入员工20人以上,且稳定工作满3个月的,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职业院校一次性向企业输入实习生20人以上,且稳定实习满3个月的,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超过3个月的,每满1个月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再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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