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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1-12 17:53:00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候鸟养生 养老院】从今天起,《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放宽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能缴费限制,放开了政府补贴15年的限制,并将丧葬抚恤费标准提高至3000元。
         
        满额缴15年每月可多领530元养老金
         
        按照原办法的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
         
        参保人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分七档:第一档10元,第二档30元,第三档50元,第四档70元,第五档90元,第六档110元,第七档130元。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
         
        集体经济组织如果有经济能力,也可以选择其中一档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也分七档:第一档5元,第二档10元,第三档20元,第四档30元,第五档40元,第六档50元,第七档60元。
         
        同时,政府根据参保人个人缴费档次和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档次,再分别每月按标准给予对应补贴。
         
        征求意见稿则将原个人缴费的第七档(130元/月)调整为:13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过300元/月;集体补助档次第七档(60元/月)调整为:6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过300元/月。
         
        这样一来,个人选择的范围更大,而选择最高档缴费的参保人退休后则可以享受更高的养老金。
         
        比如,按照原办法,参保人每月个人缴费130元,集体补助60元,缴费15年,退休后每月可领551元养老金;按照新办法,参保人每月个人缴费300元,集体补助300元,缴费15年,退休后每月可领1082元养老金。
         
        缴费中的参保人死亡也可领丧葬抚恤费
         
        按原规定,广州市城乡居保丧葬抚恤费发放情形仅限于领取养老金后死亡人员,标准为2600元,征求意见稿则将丧葬抚恤费发放范围扩大至在缴费的参保人死亡情形,丧葬抚恤费标准也由2600元提高至3000元。
         
        此外,按原规定,参保人死亡后,政府补贴转入地方统筹准备金,不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征求意见稿则将这条修订为:参保人死亡后,连同政府补贴在内的人个人账户储存额都支付给法定继承人。
         
        放开15年政府补贴期限但总额不变
         
        按照原办法,政府对参保人的补贴期限为15年,即无论参保人选择何种缴费档次,政府只按照对应的补贴标准补助15年。因此,一些年轻人由于目前的收入水平不高,会选择低的缴费档次缴费,缴费满十五年时,比选择高缴费档次的参保人所获得的政府补贴就要少一些,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部分年轻人员的参保积极性。
         
        征求意见稿在这方面做了调整,放开政府补贴15年的限制。也就是说,在政府最高补贴不变的情况下(即按照最高补助标准80元/月,补贴15年,总额为每人21600元),这部分人员可以通过延长缴费时间来充分享受政府的补贴。
         
        参保人即使不选择最高的缴费档次,缴费满15年后继续缴费仍然享受政府的补贴。因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不能继续缴费的,可在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前一次性提高原缴费标准,不超过原缴费时规定的最高缴费标准,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差额。
         
        同时,由于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1年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6元,因此可以激励年轻群体早参保、长缴费,既可充分享受政府的补贴,也可进一步提高养老金水平。【中福养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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