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4-11-04 23:37:35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候鸟养生 养老院】11月3日,记者从省市人社部门获悉,沈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统一,并有望突破百元。
         
        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后,包括辽宁省在内的25个省份出台了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今年7月1日起,根据国家要求,辽宁省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统一性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统一制度名称;二是统一政策标准,原来新农保、城居保对每年缴费标准分别设置了5个档次和10个档次,这次统一归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三是统一管理服务,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逐步推进省级管理,按国家统一规定投资运营;四是统一信息系统。
         
        辽宁省随之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进行相应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由55元提高到70元。
         
        从沈阳市的情况看,从2012年7月起,沈阳市上调了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由原来每人每月55元调整为70元,城居保基础养老金由原来每人每月55元调整为90元。
         
        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养老保险待遇也将随之调整。目前,沈阳市关于城民保调整待遇的文件正在审批中。
         
        据了解,其中涉及四大变化。一是沈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后,缴费标准以及待遇都将统一。原来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为70元,城居保基础养老金为90元,以后将统一一个标准。
         
        二是将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预计将突破100元。
         
        三是将新增丧葬费。目前,沈阳市参保的城镇职工丧葬费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此次待遇调整后,城乡参保居民丧葬费也将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具体标准与月计发养老金标准挂钩。
         
        四是对城乡参保居民缴费满15年的,在此基础上,缴费每增加一年,月养老金标准有望再提高5元。
        
        欢迎登陆我们官网中福养老网里进行浏览,里面有丰富的养老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