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4-10-18 08:10:48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院 候鸟养生】记者昨日从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保待遇支付科获悉,11月起,我市将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和被征地农民养老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逾期未认证者将停发2015年度养老金待遇的发放。
         
        据了解,今年城乡居保和被征地农民养老金资格认证的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认证的主要内容包括:待遇领取者的生存状况、是否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等。
         
        资格认证将涉及全市近36万城乡居保和2.8万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金待遇领取。
         
        据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保待遇支付科负责人表示,待遇领取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人参保所在的村(居)委会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重病、残疾、瘫痪等特殊群体可凭医院证明、残疾证等相关证明,由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资格认证经办人员将上门为其进行认证。
         
        该负责人表示,各县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随时接受市民的投诉举报,对于没有通过资格认证或未进行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将从2015年1月起暂停发放城乡居民或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待资格认证手续补办后再予以补发。

        温馨提示: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养老信息,欢迎登陆我们官网中福养老网里的焦点新闻频道进行浏览,里面有丰富的养老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