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长春市进入老龄社会,现已步入了快速发展时期。2013年底,长春市老年人已达122.9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6.3%,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特征十分明显,养老服务供需矛盾非常突出。昨日,长春市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大会在长春市政府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日前正式施行的长春市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全面把脉未来长春养老服务发展。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福养老网】
将闲置医院、学校等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在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方面,《实施意见》也做出了规定。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闲置的政府资源以及医院、学校、宾馆、商业设施、培训中心、疗养中心等可利用的社会资源改造用于养老服务。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养老机构,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支持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发展养老机构,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养老机构模式。
另外,公办养老机构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满足“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等经济困难老人的基本服务需求。每个县(市)区、开发区至少新建1所综合性公办养老机构。原则上今后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都要通过公开招投标,以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实行市场化运行。对于现有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要按照标准改造升级成日间照料中心或托老所,床位应不少于10张,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营,切实发挥社区养老服务的功能。
将闲置医院、学校等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在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方面,《实施意见》也做出了规定。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闲置的政府资源以及医院、学校、宾馆、商业设施、培训中心、疗养中心等可利用的社会资源改造用于养老服务。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养老机构,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支持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发展养老机构,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养老机构模式。
另外,公办养老机构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满足“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等经济困难老人的基本服务需求。每个县(市)区、开发区至少新建1所综合性公办养老机构。原则上今后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都要通过公开招投标,以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实行市场化运行。对于现有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要按照标准改造升级成日间照料中心或托老所,床位应不少于10张,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营,切实发挥社区养老服务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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