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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9-18 17:56:46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今年起,江西部分县(市、区)的城乡居民可到农信社自行缴纳养老保险费了。日前,省人社厅正式下发《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分阶段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并力争在2018年使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率达到90%以上。【中福养老网】      
        江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2009年开始试点。截至2014年8月,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共1767.1万人,参保率达到94%。“长期以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收缴,是由各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村(居)委会协办人员上门收取,这种方式工作强度大,人工成本高,后续数据审核和资料整理工作繁琐。”省人社厅农保处负责人介绍,通过开展城乡居民保费农信社(农商行)代扣代缴工作,不仅能方便参保群众就近就地缴费,也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功能,减轻基层工作强度,确保基金安全。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分阶段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自2014年起,在每个设区市选择一两个工作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开展代扣代缴试点;到2015年,不低于50%的县(市、区)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2016年,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2018年,力争使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率达到90%以上。
         
        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之后,参保人员首先要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确定缴费金额,如果要调整缴费金额,应在当年缴费前办理缴费档次变更登记手续。然后,参保人员与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协议书》,并在规定的缴费期内,携带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卡),在当地农村信用社服务网点将养老保险费足额预存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存折(卡)。参保人员如果在异地务工,可以在当地农信社自行缴费。
         
        金融机构成功扣款并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之后,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采取在村里或社区公示、“12333”电话查询、短信提示、电子触摸屏查询、寄送对账单及社会保障网查询等方式,向参保人员公布参保缴费情况,并提供缴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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