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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9-07 08:54:11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网 养老金】近日,编者从黑龙江省大庆市人社部门了解到,目前,黑龙江省清理冒领养老金百日攻坚战活动正在进行中,大庆市大力清理恶意骗取养老金人员,对于存在冒领行为的参保人员家属,相关部门将追究刑事责任。
         
        以往,骗取、多领、冒领社保金或社保待遇只是违规行为,今后,再骗取、多领、冒领社保金或社保待遇就是违法,将以诈骗罪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冒领养老金的将以诈骗公私财物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进行严惩。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按照《社会保险法》,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目前,大庆市2014年首次认证已经结束,二次认证时间将于10月开始至11月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市社保局将冻结发放其养老金;养老金冻结发放两年以上的人员,需尽快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若经市社保局核实冒领,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进一步处理。

    关键词:养老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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