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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9-06 12:53:52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网 养老】据悉,该中心在政府建设、提供硬件条件和保证各项救助、福利政策到位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一家具有相应资质和经营管理能力的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这是山东省首次尝试通过政府建设,委托社会专业机构运营的模式,探索养老护老的新路子,也是我国力推养老服务市场化的有力体现。
        
    近日,中央财政下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4亿元,支持在吉林、山东等8个省份开展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试点。通过采取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地方政府、银行、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基金平台,按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支持发展居家养老、集中养老、社区综合服务等多种形式、面向基层大众的养老服务产业,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加速、融合发展,探索以市场化、商业化方式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有效模式。
        
    去年9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要充分发挥政府“保基本”的作用,通过简政放权,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
        
    由此,市场化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民政部也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市场化的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在“顶层设计”的层面为养老服务业市场化发展提供保障。
        
    多地出台政策

        
    随着我国老龄化快速推进,老年人口急剧增长,老年人消费需求总额也在急剧增长,但我国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的发展水平相对滞后,难以满足巨大的市场需求。
        
    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老年人市场的年需求达到1万亿元,2050年左右将达到5万亿元。而目前中国每年为老年人提供的产品不足1000亿元,供需之间存在很大落差,也蕴含着巨大商机。这也预示着“十二五”时期是老年服务业发展提速的重要阶段。为此,各地近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而市场化运作则是其中的亮点。
        
    北京市在去年就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并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方面着墨较多。《意见》规定,政府办养老机构可以通过委托管理、合作经营等公建民营方式,实现社会化运营,运营期间可以享受补贴;鼓励社会资本和境外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鼓励境外资本开设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
        
    上海市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不断完善本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浙江省更是在养老服务业市场化方面出台了30条新政。比如,允许养老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清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办理抵押贷款,金融机构支持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出资财产属于出资人所有,经营管理较好的,可以从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举办人。另外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投入满5年后,可以转让、继承和赠与。分年度建立向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购买服务制度,扩大养老服务补贴范围,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养老机构模式等。
        
    此外,湖南、湖北、安徽、陕西、甘肃等省份也出台了支持养老服业发展的政策。 

    关键词: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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