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4-09-03 08:52:49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网 养老】养老网小编昨日从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将在贫困村试点以房以地养老,目前,以城乡建委、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组成的危房改造工作组正在研究具体实施办法。同时济南章丘刘河村、历城老峪村、南田村、长清土屋村、平阴西湿口山村五个不适合人居的村庄进行试点整合搬迁。
         
        在昨日上午召开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委农办副主任鞠正江介绍,济南章丘刘河村、历城老峪村、南田村、长清土屋村、平阴西湿口山村五个不适合人居的村庄进行试点整合搬迁。鞠正江介绍,对这五个列入迁建计划的山区贫困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40万元,并预拨土地增值收益补偿。并将返还县(市)区本级留存部分征地管理费,减免住房建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性规费以及房屋土地产权登记等规费;在村庄迁并中,预先留出部分建设用地指标,拓展集体增收渠道。
         
        此外,在日前下发的济南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乡村扶贫解困工作的意见》中,在“发展农村集中养老事业”措施中提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依法维护和保障农村贫困老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财产性权利,探索以地、以房养老等新办法。”这一措施一经提出,即引起广泛关注。
         
        鞠正江表示,“主要是想通过盘活农村老年人的承包土地、宅基地等资源,通过流转老年人承包地使其获得一定的财产收入,同时将这些老年人安置到幸福院集中居住”,鞠正江介绍,在保持老年人宅基地所有权、使用权归属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村集体或合作社流转其宅基地使用权用于资源开发利用,收益归老年人所有,保障其养老质量。这是一项创新性改革举措,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目前,以城乡建委、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组成的危房改造工作组正在研究具体实施办法。

    关键词:济南山村农村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