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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9-03 19:52:48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网 养老】2012年、2013年黑龙江省大庆市先后建成了大庆市庆新老年护理院、老年人医养康复中心普济医养康复中心和振培养老院4所“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以“先治后养、医养结合、兼顾康复、持续照料”为原则,采取住院期间全程无家人陪护的方式,打造了治疗个性化、护理整体化、病房家庭化、服务亲情化、环境生态化、管理智能化和膳食科学化七项服务,共服务了3400多人次老年人,治愈1600多位老年人,有效解决了长期患病老年人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问题,解除了老年人家人后顾之忧。
         
        大庆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渊博介绍说,“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服务模式的探索实践,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认可,但仍存在配套标准不健全、资金扶持力度有限、护理费用过高、专业医护人员匮乏等问题。为此,下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过程中应在5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制定出台《“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办法中要明确住院、养老、康复、娱乐等功能区域,明确服务内容、合理收费标准,明晰患者、养老人员及医生、护工的职责定位,避免出现套取政府补贴资金现象发生。
         
        二是政策上给予扶持。将无陪护医疗护理费新增入收费项目,“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可以收取无陪护医疗护理费用,人社部门将此项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三是资金上给予支持。适当提高“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补贴标准;设立失能护理补贴制度,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补贴标准,按月发放;推行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保险,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保障功能,降低养老机构风险。
         
        四是加强专业护工队伍建设。将“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培训体系,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同等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护理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等级证书、持证上岗,努力培养一支专业的护工服务队伍。
         
        五是拓宽居家养老渠道。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专业康复等服务。对上门服务的医疗卫生人员发生的交通费、误餐费等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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