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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8-28 19:50:35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网 养老】日前,北京市民政局会同9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都要具备医疗条件,构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三种方式提供医疗服务

        
    《通知》提出,实现“医养结合”的方式,包括配套设置、独立设置与协议合作。配套设置是指采取内设医务室、卫生所(室)等或引入周边医疗机构分支机构等形式。独立设置是指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可采取申请独立设置康复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机构的形式。协议合作是指周边医疗资源丰富、自身难以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可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开辟绿色就诊通道。
        
    鼓励盘活闲置资源

        
    《通知》提出,北京市将争取尽快出台《北京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明确盘活存量用地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措施。
        
    各区县将支持企事业单位多种途径利用闲置资源建设养老机构或养老照料中心;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家庭化、小型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支持有专业规模的养老机构开展连锁经营。探索将医院空置资源引入养老服务。
        
    多部门开辟“绿色通道”
        
    “养老机构都具备医疗和医保条件后,可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慢性疾病治疗、大病康复等医疗服务项目。”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本次推行的“医养结合”模式,主要是为解决老年人大病出院后的后续医疗保障服务,涵盖老年人身体检查、健康咨询、临终关怀等多项医疗服务。
        
    李红兵表示,民政、人力社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将建立“医养结合”会商协调机制和联合审批制度,推动医疗条件全覆盖。
        
    《通知》指出,养老机构建设审批也将开辟“绿色通道”,由多部门统筹解决建设审批问题。

    关键词:北京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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